寫作之因


Friday, January 30, 2015

20150130 投資基金常見的誤解(下)

  • 誤解3) 比較基金表現勿看價格
有些投資者在比較基金時,看見其中一隻基金的單位價格是百多元,而另一隻基金的單位價格是十多元,便覺得十多元的那隻較便宜,或百多元的那隻表現較好。其實基金的單位價格是在基金成立時由基金公司決定的,可以是1元,亦可以是100元,而投資者買入的基金單位數量一般是計算至小數後3至4個位的,所以基金的表現不應以單位價格比較,而應該以基金的升跌百份比作比較。

  • 誤解4) 組合加入多隻基金不影響收費
一些買了基金投資計劃的客戶,看見他們的投資組合時,會說組合內的基金數目太多(其實只是4至6隻),會不會太分散而影響回報,或會因為太多基金而增加行政費用。其實根據現代投資組合理論,在投資組合中加入不同資產類別並且相關性較低的基金,可以降低整個投資組合的風險,增加長線回報(雖然有些時候不同資產類別的相關性會上升,影響分散風險的效果,但始終會比集中投資單一資產類別好),而基金計劃的行政費用一般是以整個投資組合資產值的一個百分比計算,所以基金數目的多少不會增加或減少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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