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之因


Thursday, July 17, 2014

20140717 從前剛入行可以樣衰到幾盡


錯誤,可分為兩樣,第一樣是技術上的犯錯,意味在事情上因為經驗、狀態以及環境導致事情出錯,無論在新人或者在老鬼都會出現,只是多與寡問題,套用在自己身上,例如在投資決策上失誤,招致不太必要的損失,又或者在行政上文件填寫上操心大意,影響日後保單運作。

第二樣是道德上的犯錯,在心態上不是站在客人立場之中,又或者偏坦公司,一樣可以視為錯誤,舉例刻意對客人進行誤導,不少情況是教導客人濫用保費假期,明明答應上由灣仔上天水圍的車,但有人教你中途落車去做其他事,例如坐另一交通工具,而當中已付的車費是收不了的,所以教唆客人作出無關的財政決定都是犯了道德上的犯錯。

一般而言,技術上的犯錯一錯再錯,都值得比機會,始終每個人天資經驗不同,只要改過自身就可以,最多無人再用他,但道德上的犯錯就似是貞操一樣,錯過了就無法修復,被掀發的話,輕則處分開除,重則是刑事行為。

曾經自己犯過一次好離譜的mistake,大約在我入行幾個月的時間,有一位朋友向我買一份關於工作旅行的保險,由於遲遲未知她出發的時間,說機票未出,於是我就放下,結果有一天,我想起要跟進她的情況,誰不知她剛好出發到另一個中途站,她以為我已經幫她搞了保險,但她一直無給我一個確切日期,當時我真的嚇呆了,旅遊保、工作假期保險最遲購買的時間是登機前一刻,正確是入閘前都可以買,所以我已經不可能幫她做什麼。

但working holiday保險結果之後如何呢,我就出機票錢請她回來,由於她意識到自己都有一個責任去告知我日期,而我當時又無及時跟進,所以好好地大家都分攤了該次完全不必要飛機錢,讓她給家人完全意想不到的驚嚇(喜)。

之後我發誓不可再如此,我容許自己犯一次低級錯誤,這不是機票的問題,而是不想再樣衰,始終我都覺得有負於人。